以案说险复效时因身体健康状况变化产生

复效时因身体健康状况变化产生的加费

[保险案例]

年1月10日,林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险,保额10万。年林先生因未及时缴纳保险费导致保单失效了。年1月林先生致电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表示要进行保单复效,林先生在进行复效申请后,保险公司核保时,保险公司让他再做一次体检,体检后他查出血压偏高等症状,因此每年要增加近元的保费。

[知识点]

保单复效属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。当保单所有人未在宽限期内交费,将导致保险单失效,复效条款允许保单所有人恢复失效保险单的效力,我国一些保险险种规定在2年内可申请复效。

申请复效须符合下列条件:

(1)被保险人需提供可保性证据。可保性证据"的含义要比"健康状况良好"更广,其中包括职业变化、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及其他保险等。(2)需补缴拖欠的保险费及其利息。(3)需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。

[温馨提示]

办理保单复效时,如果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职业状况有所变动,保险公司将重新核定风险等级和费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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